妻子婚外情被捉姦 丈夫提出睡對方老婆作補償
丈夫外出務工,留守的老婆劉英耐不住寂寞,與鄰男陳剛有染。被捉姦並離婚後,劉英賴在陳剛家不走,逼陳剛離婚和捉姦自己過日子,最終劉英被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刑。記者今日從江蘇連雲港檢察院得知,劉英在離婚前,其捉姦丈夫曾提出賠償要求——睡陳剛的老婆。
五年前開始,王大明在外地打工捉姦,為了節省下路費錢,連農忙時他也不回家, 44歲的劉英一人承捉姦擔三畝多地的農活很是吃力。但每有農活,都多虧45歲的鄰居陳剛幫忙,才減輕了農活捉姦的負擔。
劉英對陳剛萬分感激,不覺中,經捉姦常將心中苦悶向陳剛傾訴,終于在兩個月後的一個雨夜,劉捉姦英對陳剛以身相許,陳剛也承諾今後要和劉英在一起。之後的幾年,兩人都背著家人一直保持捉姦姦情。
今年2月份一天,捉姦王大明提前結束打工回來了,他如神兵天降,將老婆和陳剛捉姦在床。陳剛跪地求饒,保證今後不與劉英來往,並當場寫下保證書。
王大明不會這麼輕易饒了陳剛,捉姦他提出要麼陳剛賠償10萬元,要麼陳剛把老婆貢獻出來捉姦讓王大明睡。
王大明要求的捉姦賠償數額讓陳剛難以承受,而換妻的要求也讓陳妻難以接受。最終王大明休了老婆劉英捉姦。
拿著離婚證的劉英無顏再住王家,她想起了捉姦陳剛曾經的承諾,便跑到陳剛家,當著陳剛老婆的面捉姦,要求陳剛趕緊離婚和她一起過日子,捉姦一日不離,就住這不走。
陳剛夫妻很是無奈,經多人百般捉姦勸導,劉英就是不離開陳家,並將自己反鎖在陳家臥室。最終捉姦陳剛家人選擇了報警。
檢察機關審查認為,劉英嚴重侵捉姦犯他人住宅安寧,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構成要件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