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留宿已婚男被捉姦 判賠60萬
蘋果日報/孫友廉/新北報導 2013年07月01日19:24
在汽車公司工作的已婚周姓男子,與妻感情不睦,去年6月,到邱姓女同事的三峽承租套房留宿多天。去年7月1日晚間,周妻前去捉姦,撞見兩人衣衫不整,因未查到有兩人發生性行為的事證,新北地檢署於是將兩人不起訴。
周妻改提民事訴訟,向周男、邱女求償150萬元。新北地院考量周男、邱女孤男寡女共處一室,已侵害周妻的婚姻關係,判決兩人須連帶賠償60萬元。因周男還揚言要對妻子潑硫酸、「蓋布袋」等恐嚇行為,法官判決周男另須賠妻25萬元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