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賓館捉姦才知替人養兒5年獲精神撫慰金3萬
她未婚先孕後與他人結婚,婚後卻一直與捉姦前男友暗中來往。7月30日,經永新縣人民法院調解,妻子捉姦返還2萬餘元撫養費並賠償捉姦丈夫精神撫慰金3萬元。
妻子產後態度冷漠
2008年,劉家興與妻子陳友經朋友介紹認識,捉姦不到一月就登記結婚。婚後7個月,陳友就生下兒子劉曉原,喜出望外的劉家興沒有半點疑慮捉姦之心。
生完孩子後,陳友卻突然態度冷漠,常帶著小孩在隔壁房間睡,不讓捉姦劉家興靠近,這讓劉家興丈二和尚捉姦摸不著頭腦。
替人養兒捉姦五年訴離
2013年5月2日,捉姦劉家興無意間發現妻子與一陌生男子手挽手進入一家賓館,憤怒的劉家興跟隨他們到賓館並當場捉姦在床。
原來捉姦跟陳友開房的男子叫劉飛,是她以前的情人。他們戀愛時,遭到雙方父母的極力反對,可那時候陳友已經懷上了劉飛的捉姦孩子。無奈之下,兩人商議讓捉姦陳友先和別人結婚,生下孩子,兩人可以利用出差、假日等時間在一起,同時還可以讓陳友的丈夫撫養小孩。
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為,兩個人的捉姦如意算盤還是落空了。捉姦劉家興一紙訴狀遞向了法院。經法院調解,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,孩子由被告陳友撫養成人,自行承擔捉姦撫養費,並返還原告劉家興撫養費20455元,賠償原告捉姦精神撫慰金3萬元。夫妻共同財產商品房一套,歸原告所有,原告捉姦一次性補償被告20萬元。
(《新法制報》肖康肖志幸首席記者程捉姦呈。文中人物均為化名)








